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当时,为了建立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国务院于1991年发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发【1991】12号)》,授权原国家科委组织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并配套制定了财政、税收、金融、贸易等 一系列优惠政策。1996年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扩展到国家高新区外(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1999年根据 新的形势要求,再次修订了国家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国科发火字【2000】324号)。
一、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是国家无偿资助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资金,对于有知识产权、可实现产业化的产品或成功的中小企业都可以申请该基金的无偿资助。企业以项目形式申报并取得立项,不但可以获得50万至200万不等的资金资助,还可以获得省、市、区各级政府配套资金的无偿资助,同时也是企业一项重要的国家荣誉。并有效地吸引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逐步推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机制,从而进一步优化科技投资资源,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目标企业
1、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中小企业,注册的实收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主营产品在规定的领域内并要有自主知识产权。
2、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
3、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三、服务内容包括:
1、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后,进行项目包装策划
2、协助企业提炼技术的核心。
3、辅导企业进行申报材料的撰写、相关附件的收集和上报。
一、扶持方式
分一般创新项目和重点创新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新增研发支出的50%,一般创新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为30万;重点项目为80万元)。国家创新基金扶持方式参照当年文件。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须是近五年(重点项目未要求)在广东省境内(深圳市除外)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
2、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3、申报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具备完成申报项目的资金能力。(重点项目要求企业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4、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5、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
6、重点项目:企业持续运营时间3年以上,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上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3亿元;近二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上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三、申报资料
1、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重点项目提供近三年度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个月企业会计报表。
4、项目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等)。
5、项目产品检测报告。
6、项目产品用户试用报告等。
一、作用
1、提升品牌形象,在该著名商标认定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等载体上使用“广东省著名商标”的文字及其标志,促进企业市场推广与产品销售。
2、省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广东省著名商标进行重点保护。
3、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依企业冠省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享有企业名称的冠省名权,可以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企业名称冠省名。
4、获得所在区政府的资金奖励等。
二、申报条件
1、注册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3年并继续有效;
2、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信誉;
4、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近3年来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销售区域较为广泛;
5、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6、申请人近3年未因违反商标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处罚;
7、申请人具有健全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
三、申报资料
1、申请人的资格证明;
2、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商标连续使用满3年的证明材料;
3、带有该商标标识的商品实物照片;
4、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销售区域的证明材料;
5、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近3年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的证明材料。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商品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和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者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行业排名(或者市场占有率)证明;
6、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应提供其商标在相关国家(地区)的注册情况;
7、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情况;
8、该商标专用权遭受侵害的情况;
9、证明该商标著名的其他材料。
一、作用
1、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在企业申报高企时,无需再经专家评审,促进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成功率。
2、颁发“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促进产品市场销售及投标。
二、申报条件
(一)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等的规定。
(二)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技术成熟、市场潜力大,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三)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三、申报资料
1、《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等文件规定的领域范围的说明;
4、反映知识产权的材料;
5、反映产品的证明材料;
6、产品市场前景预测分析报告;
7、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企业上年度损益表、企业上年度现金流量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