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提名者必须符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主要成果应在广东省完成,并满足以下条件:
突出贡献奖:提名在本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个人。
自然科学奖:提名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自然科学奖注重前瞻性、理论性,强调从国家长远需求出发,在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方面的独创性贡献。其成果仅限在国内立项。要求必须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并且公开发表时间应为2年以上(即2023年10月31日前发表)。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
技术发明奖:提名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技术发明奖注重原创性、实用性,强调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在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方面的成效。鼓励提名来自企业界,做出有助于打造“专精特新”企业的重大技术发明的优秀技术发明人。成果的核心技术必须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项目的前3完成人必须是本项目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之一(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人少于3人时,发明人在提名项目中的排名优先)。
科技进步奖:提名完成、应用、普及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或者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科技进步奖注重创新性、效益性或者普惠性,强调从国家急迫需要出发,在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上的贡献和成效。鼓励提名以企业牵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重大科技成果。要求必须提交已获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已发布的标准规范或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科普类成果应当是在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技知识、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方面具有重要价值、作出重大贡献、产生显著社会效益的原创成果,包括科普作品、科普项目及科普理论研究等。
科技合作奖:提名围绕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对本省科技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境外个人、组织。
青年科技创新奖:提名在科学研究中做出重大科学发现,推动相关学科发展,或者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创新性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或者产业化的青年科研人员。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必须提交代表性论文(专著)或知识产权、标准规范。
科技成果推广奖:提名将优秀科学技术成果大规模推广应用于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促进本省区域协调发展的个人、组织。主要奖励由粤东西北地区个人、组织牵头完成或在粤东西北地区推广应用的优秀科学技术成果。要求必须提交已获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已发布的标准规范或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原则上提名项目的完成单位应当有粤东西北地区组织参与。
突出贡献奖:无等级 300万元(100万元奖个人,200 万元资助自主创新,授奖≤2 人
自然科学奖/ 技术发明奖 / 科技进步奖: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5%
特等奖 100万元(三类奖种合计授奖≤3 项)
一等奖 50万元(三类奖种合计授奖≤50 项)
二等奖 30万元 (类奖种合计授奖≤125 项)
科技合作奖:无等级 30万元 (授奖≤5 项)。
青年科技创新奖:无等级 30万元(授奖≤25 人)
科技成果推广奖:无等级 30万元(授奖≤25 项)
备注:相应的奖励,根据当年申报地区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