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申报条件

01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

02

不属于负面清单行业:烟草制造、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房地产、租赁商务、娱乐业。

03

开展真实研发活动(新技术/新产品 /新工艺,具备创新性,不是产品常规升级、简单改型、常规质检)。

04

建立研发项目立项,设置研发辅助账,留存全套佐证资料备查。

备注:证不需要是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也可享受。

扶持方式 / 好处

01

一般企业:未形成无形资产100% 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按200% 摊销(长期制度)。

02

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120% 加计扣除,无形资产 220% 摊销(至 2027年底)。

03

预缴或年度汇算清缴均可申报享受 。

04

直接减税:减少企业所得税,降低研发投入成本,改善现金流。

05

亏损延长弥补:亏损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长 10 年)。

06

研发台账规范:规范研发立项、费用归集,支撑高企、工程中心、专精特新评审。

07

资质配套:研发投入证明材料,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后补助的基础凭证。

08

可叠加:能和高企15%税率、科技型中小企业、工程中心等政策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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