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同时满足以下六项指标:
已获得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3 年以上。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1500 万元以上或近两年新增股权投资(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总额2000 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80%,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近两年研发费用均不低于100 万元,且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
拥有1 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Ι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对近三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三)或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不考察本项指标。
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较为靠前,且享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
本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达50 分以上。
(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达50 分以上即可)。指标体系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资质荣誉,通过后才能申请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 。
申报其他项目优先 。
省级专项:贷款贴息:利息≤50%,最高 100 万元(需入库);小巨人一次性≤100 万元(珠三角)。
佛山市级:省级专精特新一次性 20 万元;小巨人一次性 50 万元 。
区级配套(禅城/南海/顺德):省级专精特新最高 20 万元;小巨人最高 50 万元 。
备注:相应的奖励,根据当年申报地区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