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标国家、申请时间、专利类型及预算,选择适合的国际专利申请途径,合理规划海外知识产权保护。
| 对比维度 | PCT途径 | 巴黎公约途径 | 单独国家直接申请 |
|---|---|---|---|
| 优先权规则 | 可主张在先申请优先权,通常须在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提交PCT国际申请;国家阶段通常在优先权日起30个月进入,少数国家为31个月。 | 发明、实用新型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外观设计为6个月;须在期限内完成目标国申请。 | 不能主张优先权,申请日为该国申请日;若技术已公开,可能丧失新颖性。 |
| 提交方式 | 一次提交一份国际申请,后续再选择国家进入;统一形式审查和国际检索。 | 分别向各目标国提交独立申请,各国单独翻译、代理和审查。 | 直接向目标国单独提交,一国一案。 |
| 专利性评估 | 提供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可提前评估新颖性、创造性。 | 无统一国际检索,各国分别检索和审查。 | 各国单独检索,缺少前置评估。 |
| 费用结构 | 增加国际阶段官费及代理费,进入国家阶段后另缴各国翻译、代理和官费;适合3个及以上国家布局。 | 无国际阶段费用,但须在12个月内支付多国翻译、代理及官费;适合1~2个目标国。 | 无优先权相关费用,仅支付该国翻译、当地代理和官费;适合单一国家布局。 |
| 决策周期 | 可利用30个月窗口进行市场调研、融资及技术价值评估,分批决定进入国家。 | 须在12个月内确定全部目标国家并提交申请,前期决策时间较短。 | 无优先权缓冲期,提交前需确定投入计划。 |
| 审查启动时间 | 进入国家阶段后,各国启动审查,整体周期相对较长。 | 提交后直接启动各国审查,授权周期可能更快。 | 提交后直接启动该国审查。 |
| 可申请专利类型 | 发明、实用新型,不支持外观设计。 |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均可申请,外观设计优先权期通常为6个月。 |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依目标国规则确定。 |
| 适用国家范围 | 仅限PCT缔约国,原文记载为150多个国家。 | 巴黎公约成员国,原文记载为170多个国家。 | 目标国接受申请即可,不受PCT或巴黎公约成员资格限制。 |
| 核心优势 | 延长决策周期;提前评估授权前景;简化多国形式手续;可分批进入国家、控制预算。 | 流程简单、审查启动快、支持外观设计;1~2个国家布局性价比较高。 | 手续简单,适合首次直接海外布局、未提交在先申请且仅布局单一国家的情况。 |
| 核心不足 | 增加国际阶段费用,整体周期较长,不保护外观设计;错过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可能丧失相关权利。 | 12个月时间紧,多国翻译及代理工作量大,申请费用集中发生。 | 没有优先权保护,无法锁定更早申请日;已有公开技术可能丧失新颖性。 |